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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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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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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4号)和《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方案》的要求,以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推动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以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驱动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教学大赛促进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解决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教师对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的准确理解与运用,选择有时代新意、实用价值的教学内容,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一个教学任务、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在实际教学中应用实施。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创设学习的情境,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训练)内容,实际教学时长严格控制在35-45分钟。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和完成相关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学习的情境,完成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利用自行携带(或现场备用)的设施设备完成与实训教学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二、参赛对象

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比赛分组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专业课程二组(土木建筑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四组(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课程五组(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六组(新闻传播大类)、专业课程七组(教育与体育大类)。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农林牧渔大类相关专业《果树生产技术》课程中“嫁接技术”有关内容、装备制造大类相关专业《公差配合与测量技术》课程中“零件尺寸测量”有关内容、电子信息大类相关专业《综合布线技术》课程中“双绞线及其制作”有关内容、旅游大类相关专业《中式烹调工艺》课程中“食品雕刻”有关内容等4个组别。

四、比赛内容

(一)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二)参赛作品教学内容应与相关课程实际教学中使用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内容对应。

(三)专业组别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及2016年增补专业为准。

五、比赛方式

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严格控制在35-45分钟。视频用一个机位的方式全程连续录制,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字幕、注解等。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并完成要求的实践操作。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3个。经网上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七、参赛要求

(一)同一院校在信息化教学设计、信息化课堂教学、信息化实训教学三个赛项的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项。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同一院校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个,每位教师限报1项比赛。

(二)已在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赛,2015年以来的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三)参赛教师可选用全国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anli.chinazy.org)获取,或登录全国大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四)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八、资料报送要求

(一)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报工作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省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资料上传。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队的报名和资料提交工作,并及时与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省电化教育馆)取得联系。

(二)请各参赛队于9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稿)报送至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省电化教育馆):

1.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信息化教学设计作品、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视频、教案、说课稿;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视频和其他纸质材料一式2份。

3.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电子稿材料以光盘形式上报(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文件),须报送材料光盘两份,一份作为资料存档,材料内容要有完整的署名如:参评单位及教师名称,另一份用于评审,材料内容不能出现参评单位及教师署名。各参赛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三)各参赛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等。

(四)各参赛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709110;电子邮箱:666799364@163.com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号海南省电化教育馆1号楼705房。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doc

 

 

                            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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