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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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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为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充分认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放假前,各学院各班级要以主题班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一)加强出行安全教育

放假期间,学生外出活动增多,各学院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活动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醒学生不轻信路边的招工信息,不到没有资质的中介去应聘工作,不缴纳招工押金。若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与家长或辅导员联系。

(二)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向学生重申宿舍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热水器、变压插座等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在无人时将电器插在电源插座上,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乱接插座、乱拉网线等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

(三)加强网络、电信防骗反骗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低价销售商品、电信诈骗、钓鱼网站、招聘兼职、保证金(购物)抵押等,在上网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遇到诈骗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结合身边案例对网络借贷的危害进行阐述,呼吁大学生网络借贷要树立“理智先行、量力而行”准则,远离校园金融借贷,保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开展防溺水安全预警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事例,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办法。

(五)开展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教育

近期为台风、暴雨多发时段,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了解掌握汛情预报,避免因天气原因诱发感冒等疾病,做到防患于未然。台风暴雨发生时,尽量不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地带避灾自护。

三、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文化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新生教育、“国庆”、中秋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节日活动,营造健康活泼、昂扬向上、欢乐喜庆的氛围;严禁学生在假期期间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传销、诈骗、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严禁在商业性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或有悖社会公德等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严格管理,准确掌握学生去向。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准确掌握“中秋”、“国庆”期间学生去向,对假期返乡和留校期间外出的学生,辅导员要了解掌握其去向,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做到心中有数。放假期间,严禁以学院或班级的名义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坚决制止以社团或个人名义招揽、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的行为。

五、通畅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书记、辅导员老师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假期期间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及时地解决。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如实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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