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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10-12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天气预报,今年第18号台风圆规正向海南岛靠近,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省教育系统同步启动应急响应要求,学校同步启动防汛防风级应急响应。台风期间,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好预防工作和值班值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各部门、各学院(部)务必落实办公室和教学区域门窗排查,切断电源;

2. 后勤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加强重要部位防灾工作,做好水、电、通讯设施以及大礼堂、园林、学生宿舍、地下室、实训室等防风防汛排查;

3. 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务必将台风讯息告知每一位学生。提醒全体师生台风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4.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台风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