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学院快讯
关于启动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1-10-08 00:00:00  浏览量:94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即从本年度开始实施科研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1、奖励依据:根据学院2010年《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工商[2010]84号)进行奖励。     2、成果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教材),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获奖课件,省级以上已鉴定、结题的研究报告,和已获奖的各类成果。(详见学院[2010]84号文件)。     3、成果时间范围:2010年度发表的各类科研成果及其2009发表未获奖励的各类科研成果。(署名本院、海经院以外院校名称作品可登记,但不予奖励)     4、补登成果提交:未登记的成果,可在各单位进行补登记,登记时间可推至12月25日。成果的补登记,亦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并须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盖章并提供1式2份纸质+电子文档1份。各处室产生的各类成果可到科研处直接登记。     5、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作者。详见学院[2010]84文件。
点击数:94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