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学字〔2012〕14号
各教学班: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贫困生建档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海工商学[2012]56号)和《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攀丹书院奖学金”等奖学金及2012-2013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海工商学[2012]68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我系2011-2012学年度“攀丹书院奖学金”等奖学金及2012-2013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特成立以系领导为组长,综合干事、教务干事、辅导员、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主要负责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此外,还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为召集人,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1.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
组 长:邢琼勇
副组长:谢 迅
成 员:许 洁韩艳芳 罗振江 赵海霞 薛 梅 谢光明
2.2011级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罗振江
副组长:薛 梅 谢光明
成 员:
汽修一班:罗登曦 张康健 荣明皇 苏 威 严循敏
陈有能 周夏樟 文志红 林润拓 叶绵亮
周小平
汽修二班:孙耀攀 吴兴诗 黄世深 陈邦旭 王元沅
梁小龙 苏业英 黄秋文 钟耀天 林 攀
陈宗良
药剂一班:孙定培 黎令昌 李多全 周运旦 张 莹
符 婷 符立芸 赖夏芸 莫婷玉 符亚美
冯小丽
药剂二班:汤俊倩 冯会姗 吴方施 陈艳云 罗 丽
孟春枝 洪玉旺 孙 媛 邢 丽 符谷玉
顾 端 王竑丽
3.2012级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赵海霞
副组长:薛 梅 谢光明
成 员:
汽修一班:沈敬海 唐盛宝 陈泽景 吉训江 谢 锋
陈仁多 韩明儒 吉 方 韦海校 温秉涪
曾起强 羊广和
汽修二班:覃连伟 冯道鎏 王康明 陈兴桥 陈不读
郑坪君 唐 俊 陈盛宝 邓汉文 解 炜
王默润 昝建亮
药剂一班:赖芸聪 谢晓红 王小莉 罗引情 袁 寅
孙荣妮 苏 娜 羊英妹 陈晓云 黄静宇
卢春夏
药剂二班:李欣欣 陈 雪 李亮美 颜开诚 李依婷
王文斌 邓秀丽 江彩桃 陈姗姗 杨海林
二、奖助学金类别及金额
1.奖学金
攀丹书院奖学金:10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海南省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4000元/人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学院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
学院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单项奖学金:500元/人
2.助学金
国家一档助学金:3500元/人
国家二档助学金:2500元/人
椰树助学金:2000元/人
学院助学金:1500元/人
三、评定范围及条件
1.各类奖学金在2010、2011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申报;各类助学金在所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申报。
2.“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参照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略放宽,参照海工商学[2012]68号文附件3。
3.2012级学生评定各类助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4.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评定条件参照海工商学[2012]68号文附件3。
四、要求及说明
1.辅导员要切实把工作做细,特别注意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按国家和学院要求上报,因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辅导员负责。
2.切实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各类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各类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要严格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公示制度”;严肃纪律,不讲私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挟带私情和打击报复。
3.学院开通奖助学金意见邮箱:HNTBC.CSAA@yahoo.cn。
4.各班认定工作于10月21日前结束,在班级公示至少一天,我系公示时间为10月22日至26日,并于10月26日,将各类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按规定格式报学院审核(其中国家奖学金材料须在10月22日前上交)。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关于 奖助学金 评定工作 通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应用技术系 2012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