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学字〔2012〕6号
各教学班:
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海工商[2010]26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美化宿舍环境,促进宿舍文化建设,推进我系学生养成教育和形象再塑造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实际情况,我系决定从2012年9月开始实施“应用技术系文明宿舍奖惩办法(试行)”,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1.学院每月月底下发的“学生文明宿舍检查统计表”的统计情况,对获得“文明宿舍”的寝室进行奖励。包括:(1)物质奖励。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奖励宿舍日常生活用品若干(如洗衣粉、洗洁精、抽纸等),价值20元-30元,此项费用由宿舍所在班级班费支出。(2)分数奖励。奖励记录将纳入年终综合素质测评,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寝室长加2分。
2. 根据学院每月月底下发的“学生文明宿舍检查统计表”的统计情况,对获得“最差宿舍”的寝室进行惩罚。包括:(1)劳动惩处。每获得一次“最差宿舍”,责罚该宿舍成员打扫应用技术系行政办公室、教研室及会议室,共计8间,打扫时间为一周。(2)扣分。扣分记录将纳入年终综合素质测评,每获得一次“最差宿舍”,寝室成员每人扣2分,寝室长扣3分。对一个学期中两次月评中评为“差宿舍”的,取消该宿舍学生干部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3.根据学院要求,学年“标杆文明寝室”是从每月的“文明宿舍”中选出的,若获得学年“标杆文明寝室”,每个寝室奖励人民币200元(此项经费从学生活动经费中支出)。
4.该办法于下发之日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应用技术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文明宿舍 奖惩办法 通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应用技术系 2012年10月9日印发